股东服务
请输入搜索内容
凭据香港结合买卖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定(「上市规定」)新规定第 2.07A 条 1以及bwin必赢亚洲(「本公司」)的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向其股东3颁布本公司日后的公司通讯(「公司通讯2」),并仅应股东要求向其寄发印刷本大局的公司通讯。
铺排
- 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4
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股东个别地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若是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的电子邮箱地址或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效5,本公司将以印刷本大局向其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连统一份索取股东有效电子邮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将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 公司通讯
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hengan.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颁布公司通讯。
本公司不会向股东发出公司通讯网站版本6的登载通知。 本公司激励股东自动注意网站上所有日后的公司通讯的登载情况,并自行浏览公司通讯的网站版本。
向本公司提供股东电子邮箱地址
为了支持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电子通讯,本公司建议股东随时向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为香港夏慤路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发出合理书面通知,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engan-ecom@vistra.com向本公司提供其电子邮箱地址。
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若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的电子邮箱地址或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效,本公司将依照上述铺排行事。若是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而未收到任何“未投递信息”,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定。
索取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
对于因任何原因难以接管或接见本公司网站或但愿收取所有日后的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的股东,本公司将应股东发送至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为香港夏慤路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engan-ecom@vistra.com的书面大局要求,实时地将有关公司通讯的印刷本免费向其寄发。
请把稳,股东以印刷本大局收取公司通讯的偏好选择将一向有效,除非被撤销或取代或直至本公司下一个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到期前有效。若是股东但愿持续收到日后的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则必要做进一步书面要求。
向非登记持有人7颁布公司通讯
如非登记持有人但愿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的印刷本,非登记持有人应联系代其持有股份的银杏注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便进行必要的铺排。
有关提供电子邮箱地址、印刷本要求和选择公司通讯接管方式偏好的表格,可于以下链接下载:
公司通讯申请表格
注:
1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
2公司通讯蕴含本公司颁布或将予颁布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或投资公共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蕴含但不限于 (a) 董事会汇报,公司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汇报以及(如合用)财政提要汇报; (b) 中期汇报及(如合用)中期提要汇报; (c) 会议公告; (d) 上市文件; (e) 通函; 及 (f) 代表委任表格。
3本公司证券持有人。
4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东批示其拟若何行使其有关本公司股东权势的公司通讯。
5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若是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而未收到任何“未投递信息”,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定。
6在本公司网站上颁布的中英文版本之公司通讯电子版。
7非登记持有人指 (i) 其上市证券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人士或公司,而 (ii)他们已经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断向有关刊行人发出通知,但愿收到公司通讯。